財政部稅改方案1日出爐,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等均調高,分別有數百萬人受惠。(圖/網路資料,民報合成)

大減稅!薪資特別扣除額提高至18萬 542萬戶受惠

財政部稅改方案1日出爐,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等均調高,分別有數百萬人受惠。(圖/網路資料,民報合成)
財政部今(1)日公布稅改方案,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由45%降到40%,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提高為11萬元,有配偶者加倍扣除,約有517萬戶受益,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,本次稅改有三大重點,包括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,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,以及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。

許虞哲說明,本次所得稅制改革分為三大主軸,重點效益為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、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,以及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。
在「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」部分,將調高標準扣除額新台幣2萬元,由9萬元提高為11萬元,有配偶者22萬,增幅達22%,約517萬戶受益。
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額度各5.2萬元,由12.8萬元提高為18萬元,增幅達41%,分別約有542萬戶及62萬戶受益;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,000萬元部分適用45%稅率級距,綜合所得稅級距由6級修正為5級,最高稅率降為40%。
許哲虞說,將廢除兩稅合一部分「設算扣抵制度」,以符合國際稅制改革趨勢,刪除設置可扣抵稅額帳戶及相關記載、計算與罰則規定,內資股利所得課稅採新制,從甲、乙兩案中擇優適用。
甲案為獲配的股利金額37%免稅,餘額(63%)作為當年度所得,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乙案為獲配的股利按26%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,合併報繳,或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,並就股利按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,抵減其應納稅額,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。
此外,也調整所得稅稅率結構,現行營所稅稅率為17%,為縮小營所稅與綜所稅稅率差距,減少公司藉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規避稅負誘因,維持股利發放決策中立性,營所稅由17%調高至20%,未分配餘盈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%降至5%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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